| 河南省文物局与全省各市文物部门签定文物普查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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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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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明确规定了文物普查责任目标和量化标准。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的事项包括: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辖区文物普查工作;组建和培训文物普查队伍;指导检查田野调查,汇总上报资料,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落实和管理经费、设备及固定资产;负责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将文物普查成果申报和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责任书同时明确了奖惩措施:文物普查结束后,成绩突出者将获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组织奖、质量奖、科研奖等奖项;未按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任务的将受到通报批评;出现文物盗损和安全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三普办) (2007年11月7日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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