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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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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  【字号 】2008-02-18 09-58
 

        本报讯   记者孙波报道   1月31日,文化部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古籍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周和平副部长出席发布会,并对2006年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同时公布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006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64项新入选推荐项目、134项扩展推荐项目日前已向社会公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立了共3842项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2007年6月文化部命名了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二批542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目前也已经文化部批准;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相继建立;第一次大规模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各级财政设立了专项保护经费;一批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成果陆续问世;“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的开展和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我国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以及同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先后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2006年6月,我国高票入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2007年4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第一次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获得成功。5月,在成都举办了首届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同时承办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特别会议。

        200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继续推进普查工作;逐步完善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或传习所的建设;加快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步伐;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搞好“文化遗产日”和“文化遗产之都活动;利用民族传统节目,开展富有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


(2008年2月8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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