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 |
| 作者:单霁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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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色】 |
2008年5月13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仅用30年的时间就完成了西方经历三四百年才完成的现代城市格局。近年来中国城市化率的发展速度,堪称世界之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给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严峻挑战。城市化进程中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运动,决定性地改变了众多历史性城市的原有面貌,导致千城一面,功能趋同,城市历史记忆消失,城市精神缺失,城市文化特色出现危机。历史性城市的旧城区有较好的区位优势,位于房地产开发高价争夺的黄金地段,这些地区同时又是城市记忆保持最完整、最丰富的地区。许多城市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实施“推平头”式拆迁,盲目地在旧城区内兴建高层建筑,使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城市领导者力求在任期内使城市面貌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热衷实施“政绩工程”,片面追求大广场、大草坪、大绿带、大水面、景观大道,把高层建筑作为城市现代化的标志,而将文化遗产视为城市建设的包袱和障碍予以铲除。一些城市的道路交通规划理念和设计手法陈旧,为了解决机动车不断增长带来的交通压力和满足高速快捷的城市交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拆房修路,采取拓宽传统街道,建设穿过式交通干道和立体交叉道路系统,改变了旧城空间形态及街巷肌理,导致旧城传统道路格局的破坏。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同样严峻。许多地方把新农村建设错误理解为新村建设,求新求洋,建设性破坏非常严重。农村用地政策和产权制度的不完善,也加剧了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历史文化村镇的破坏程度。 现在,国务院制定的《条例》公布了,并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是文化遗产事业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全国的文物工作者都必须认真学习这部条例的内容,精通这部条例的具体规定,充分理解和掌握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方法,严格执行条例,切实承担起重任。当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抓紧制定完善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并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确保保护规划得到具体实施。我们不仅要督促各地方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编制完成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我们还要确保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能够体现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理念,能够满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们更要下足内功,并动员其他方面各有效力量,确保保护规划得到全面和具体的执行。媒体监督和公众参与,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媒体和公众介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和现状,积极动员、组织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参与这项伟大而紧迫的事业。这也是公众的权利,我们必须保障公众实现这些重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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