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办人函[2008]477号要求,为弘扬郑振铎、王冶秋等老一辈文物工作者为新中国文物事业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全国文物工作者为文化遗产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郑振铎—王冶秋文物保护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经西藏、新疆等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国家文物局研究,拟授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文化局文物管理科等12个单位“郑振铎—王冶秋文物保护奖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莉等41人“郑振铎—王冶秋文物保护奖先进个人”称号。根据评选表彰办法,现对拟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任何单位、个人如对表彰上述集体或个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国家文物局人事教育司反映。(名单见2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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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人事教育司
2008年9月24日
(2008年9月24日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