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峰会在无锡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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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色】 |
童明康在演讲中阐述了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特性和保护实践。2009年1月,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同意将大运河作为我国2014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牵头成立了由13个部委和大运河沿线8个省市共同组成的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组织开展了大运河遗产资源调查、保护规划编制、相关立法调研、遗产认定等各项基础工作。在此过程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大运河作为一项具有超大时空尺度,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并有仍在使用中的活态遗产,其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度高,几乎涵盖了当前文化遗产保护所有的前沿领域,如活态文化遗产、线性文化遗产、文化景观、系列遗产、大遗址保护等。因此,大运河文化遗产具有构成多样性、保护整体性、管理复杂性等特点。为了保护好运河文化遗产,2006年国家文物局主动提出将“京杭大运河”申报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积极制订《大运河保护管理条例》,目前,条例制订工作已有了实质性进展,基本框架内容均已确定。在下阶段的保护管理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各地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会商小组或领导小组工作机构,通过例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真正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将各方面的力量都调动起来,妥善解决南水北调工程东线段、京杭运河航运综合治理等大型工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实现流域管理与行政区管理、部门管理与行政区管理的结合。二是通过保护规划统筹协调运河遗产管理。目前,大运河遗产地市级保护规划已经编制完成,正在开展省级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省级保护规划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协调各地市大运河遗产的保护工作,并通过与环保、交通、水利、土地利用、历史文化名城(村、镇)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使各有关部门在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方面能够形成合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尊重和维护民众的合理权益。大运河保护工作与沿岸人民的生活休戚相关,在工作中应当自觉保护民众的合理权益,让全体民众切实享受保护成果。在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城市更新建设、“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历史街区村镇保护、整治等工作中,尤其要认真听取民众意见,尊重他们的自主选择,避免“一刀切”和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把好事办好。 (2009年10月30日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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