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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暨《文物保护经费“十二五”规划》编制培训班在广东虎门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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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  【字号 】2009-12-07 10-51

        本报讯  11月23日至27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2009年度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暨《文物保护经费“十二五”规划》编制培训班。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文物部门的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主任刘曙光出席会议并介绍了当前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状况。他指出,2003年,国家文物局编制了《全国文物保护项目及资金需求“十一五”规划》,确定了文物保护“十一五”项目库的总体目标,得到了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现在,《全国文物保护项目及资金需求“十二五”规划》编制已经启动,这是“十二五”时期文化遗产事业取得更大成绩的重要保障之一。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司长宋新潮、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副司长许言分别介绍了博物馆相关领域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领域“十一五”期间工作情况与“十二五”规划的设想等。培训班还以分组讨论的形式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及规划编制软件功能情况充分征求了各省市代表的意见。参加培训的各地代表纷纷表示,这次培训非常重要,收获很大,将以此为契机尽快启动本地区的文物保护经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玉  山)

(2009年12月4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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