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立法保护夫子庙秦淮风光带 |
| 作者: |
|
【保护视力色】 |
本报讯 漫步南京秦淮河畔,从明清特色的历史建筑到惟妙惟肖的秦淮灯彩,从鸭油酥烧饼、五香豆等秦淮小吃到“饮马桥”“甘露巷”等历史地名,2月1日起都列入了南京市地方性法规保护的范畴。 从2月1日起,《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在确定夫子庙步行街管理区域后,除救护、抢险车辆和残疾人专用车外,未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同意,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步行街。步行街也成为犬只禁入区域。另外,在风景区水域,亦不得捕捞鱼虾。 条例规定,风景区内的历史建筑、仿古建筑、秦淮灯会、秦淮八绝小吃、古琴艺术、历史地名等均属要保护的风景名胜资源。政府将对风景名胜资源建立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并向社会公示。 另外,政府还将通过提供必要的场所、资金等方式,帮助、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并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征集、抢救、研究、传播、宣传教育等事项。条例还规定将推进“秦淮八绝”小吃地方标准实施,规范秦淮风味小吃的制作和服务。(顾 烨) (2010年2月3日1版) |
| 责编:gold |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