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召开全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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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07年12月25日,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暨湖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湖南省副省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郭开朗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省文物局关于湖南省2006年度至2007年度文物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了《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规则》《湖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湖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预算》。 会议认为,湖南是文物大省,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数量大,种类多,特色显,价值高;文物工作做好了,可以传承历史,振奋精神,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几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省人民对文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文物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当前文物工作也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与文物大省的地位不相适应;二、文物家底不够清晰;三、文物保护和利用的水平不高;四、文物保护经费不足。 会议原则通过了《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规则》、《湖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湖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预算》。同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要抓好普查经费的落实,特别是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按时拨付;省财政要把普查经费列入明年预算。文化文物部门要把文物普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头等重要的工作;民政、建设、国土、交通、水利、林业、商务、广电、宗教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普查工作,并为文物普查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统计部门要对文物普查资料的统计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重大建设项目提供科学依据。关于全省文物机构与编制、增加文物保护经费年度预算以及在2008年上半年由省政府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等问题,将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姜 猛 陈学斌) (2008年1月11日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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