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山东省文物宣传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对文物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通过文物宣传工作,普及《文物保护法》,宣传国家的文物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二是要通过文物宣传工作,传播、交流各地文物工作情况,实现文物宣传与具体工作的互动;三是要宣传文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先进典型,曝光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会议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文物宣传工作的领导,要把宣传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中去,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把宣传工作列入各级文物部门和单位考核内容,加强文物宣传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宣传纪律,建立奖励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会上,省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文物信息处理工作暂行程序》,演示了山东文博网,就网上信息处理作了介绍。与会人员还就山东文博网建设、推进文物宣传工作等进行了座谈。(省 文)
(2008年3月14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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