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东莞市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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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7日,东莞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标志着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2007年12月18日上午,东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大会在市委党校隆重召开。副市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吴道闻,市政府副秘书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朱益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等14个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各镇(街)、各市属博物馆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约200人参加了动员大会。会上,副市长吴道闻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吴维保同志分别作了普查动员讲话和工作部署,确定凤岗、石排两镇为文物普查试点。 动员大会结束后,市普查办举办了为期4天的培训班,邀请省普查办的专家对我市普查队队员及各镇(街)60多名普查联络员进行了培训。授课老师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就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代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认定和调查,以及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录入、GPS使用、测绘等方法进行讲授,并选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蚝岗遗址、苏氏宗祠、张廷辅墓等文物点进行实习操作,使学员对本次普查的要求和方法有了基础的认识和掌握,为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基础。 东莞市普查办印发了《关于落实东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东文普办[2008]1号),要求各镇(街)按照市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普查机构。至2008年2月底,各镇(街)基本成立了由分管文化工作的镇(街)领导任组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文化广电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两名专职普查员。各村(居)成立了文物普查联络组,组长由村(居)支部宣传委员担任,并配备联络员2-3名。东莞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普查队伍建设渐趋完善,为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东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各项专用设备已按国家要求购置到位,包括GPS全球卫星定位仪、红外测距仪、手提电脑、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测绘工具等。这批设备的投入使用,将使东莞文物普查工作充分吸收信息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力量,极大提高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和相关标本、数据采集的准确性、科学性,保障东莞市普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东莞市普查办 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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