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苏州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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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苏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在相城区召开,苏州所属五市、七区普查办主任、普查队队长和普查组组长代表近30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5月22日省普查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会议强调,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野外调查工作已被列入2008年度省政府工作目标,按照省普查办近日通知要求,各地必须于2008年11月前全面完成野外文物调查任务。 苏州市文物局副局长、市普查办主任陈嵘再次对全市文物普查工作作动员。陈局长指出,苏州市前阶段的文物普查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2008年的工作目标,我市文物普查工作的任务还很重,压力很大,目前各市、区普查的进度不平衡,普查质量不一,普查中新发现文物点的比例偏低,普查宣传和群众参与度还不够。今后,各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作为下半年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充实强化普查队伍,完善普查技术和方法,确保普查进度和质量;要突出新发现,拓宽保护面,加强对各个时代、各类典型建筑、古镇、古村、历史街区和“20世纪遗产”的调查登录;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抓好今年第三个国家“文化遗产日”和“6•28”本市文化遗产保护日期间的普查宣传,发动更多的群众提供线索,参与文物普查。陈局长强调,今天的会议,旨在找出差距,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任务。 各市、区代表纷纷表态,坚决按照省、市普查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第二阶段普查工作,力争10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野外文物调查任务,绝不拖省、市文物普查工作后腿。(苏州市文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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