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暨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大纲研讨会在京召开 |
| 作者: |
|
【保护视力色】 |
|
本报讯 5月20日,“西安·唐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暨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大纲”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由陕西省文物局主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保护中心和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承办。国家文物局相关部门代表,陕西省文物局、西安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以及10余位历史、考古、建筑、规划、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出席,对唐大明宫遗址公园规划大纲进行专题讨论,确定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规划的原则。 2001年6月,陕西省、西安市文物、规划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了大明宫遗址保护规划领导小组,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了大明宫遗址保护规划的初稿,在根据专家修改意见修编后,2005年7月,陕西省政府公布了《唐大明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汉长安城、大明宫等重点大遗址保护展示园区”,财政部、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国家“十一五”大遗址保护与展示总体规划》也将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展示项目列为重点项目之一,决定建设西安唐大明宫国家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暨遗址公园。2007年初,西安市文物局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了“大明宫遗址保护概念规划”。2007年10月29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实施方案》,围绕大明宫遗址划定了19.16平方公里的区域,并对大明宫遗址区总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具体负责大明宫遗址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协调工作的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领导小组,设立了全面负责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利用工作的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聘请了国内外20多位历史、考古、建筑、规划、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大明宫遗址区专家顾问小组。2008年和2009年,西安将对大明宫遗址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进行改造,在保护好大明宫遗址的基础上,建成3.2平方公里的大明宫遗址公园,实现大遗址保护与周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和谐发展。根据“规划大纲”,西安唐大明宫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暨遗址公园将于2010年向公众开放。 “西安唐大明宫国家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暨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大纲”旨在确定该项目规划建设的基本目标、原则和方法,为深入制定总体规划,指导从事考古、文物保护和展示、环境规划建设、项目设计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供依据。研讨会上,“规划大纲”的执笔者、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刘克成教授向与会者汇报了大纲的具体内容,罗哲文、安家瑶、徐苹芳、张忠培、刘庆柱、王景慧、张廷皓、陈同滨、吕舟、傅清远、王立平、侯卫东、龚国强等专家先后发言,就规划大纲进行深入讨论。专家对此规划大纲整体评价较高,认为其遵循了文物保护的原则和理念,遵守了相关法规,内容精炼且重点突出,思路明确,框架完整,并且基本体现了大明宫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专家也对规划大纲提出一些意见。专家认为应继续深入对大明宫遗址的价值研究,对其进行清醒的分析;应加强大纲的前瞻性,给考古发掘和研究留有充分的空间;作为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应更突出大明宫遗址本身的展示,给附加的展示内容和服务设施作减法;应考虑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大明宫遗址是预备联合申遗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要求,尽量减少申遗时的调整。此外,专家还对规划中大明宫遗址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区的划分和确定、道路网的结构、绿化植被的种类等细节问题提出了建议,为总规的修改和详细规划的制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本报记者 孙漪娜) (2008年5月30日2版) |
| 责编:gold |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