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海关工作人员,依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一批在执行公务中依法没收的文物,移交给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对此,自治区文物局表示感谢,并及时将这批文物移交给内蒙古博物馆收藏。经鉴定,这批文物系国家禁止出境的古代玉器、瓷器和银制品。(马晓丽)
(2008年7月2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