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从《京华时报》上看到一则题为“千只抗战纪念石鼓丰台遭逐”,副题为“事发世纪森林公园,当地官员称与公园定位不符,非搬不可”的消息。“由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石鼓园要‘重新规划’,其中的近千只石鼓将无处安放。有关部门联系到石鼓的主人,即抗战石鼓园的艺术总监蔡学仕,催促他将放在丰台世纪森林公园里的近千只抗战纪念石鼓搬走。” 抗战石鼓园创建于2003年,这个丰台世纪森林公园里的园中园原本占地350亩,里面摆放着蔡学仕制作的千余只抗战纪念石鼓。蔡学仕从24岁起就有要制作3800只抗战纪念石鼓的想法。他历时数年,花费千万从陕西购得石材,之后遍请各地书法名家或社会名流为石鼓书写铭文,铭文内容则选自中国史学会编纂的《血证:侵华日军暴行纪实日志》,每只石鼓篆刻日志一篇,记载当年日军侵华暴行。截至目前,已有约3000名书法家为石鼓书写铭文。 报道中还写道:“世纪森林公园归宛平城地区办事处管辖,占地1500多亩,新规划的这个公园将于今年年底建设完成。公园所在地原为普通林地,现在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将建成一个市民休闲主题公园,原老庄子乡政府划地350亩给蔡学仕建石鼓园的约定是无效的。”由此看来,蔡学仕的这几千石鼓成了违法用地。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建设用地必须报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这次政府对石鼓所在地的正常规划当然也无可厚非,然而,当初蔡学仕也并非是自己做主将千只石鼓搬进石鼓园的,而是原老庄子乡政府批准的。这种用地规划上的“前后不衔接”不仅给新规划的世纪森林公园的建设造成影响,也给蔡学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仅如此,在某种程度上,这也会挫伤个人出资建设公益事业的信心。 中国很早就有将文字刻于石鼓上记录事件或者明志的方式。最早的石鼓是周宣王时代的作品,近世学者考订为东周秦国之初的作品于唐初在三畴原(今陕西省宝鸡市凤翔) 出土的。石鼓共十只,高二尺,直径一尺多,形似鼓而上细下粗顶微圆(实为碣状),因铭文中多言渔猎之事,故又称它为“猎碣”。此石鼓经历两千多年,由唐代初出土后被迁入凤翔孔庙。五代战乱,石鼓散于民间,至宋代几经周折,终又收齐,放置于凤翔学府。宋徽宗素有金石之癖,尤其喜欢《石鼓》,于大观二年(1108年),将其迁到汴京国学,用金符字嵌起来。后因宋金战争,复迁石鼓于临安(今杭州),金兵进入汴京后,见到石鼓以为是“奇物”,将其运回燕京(今北京)。此后,石鼓又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雨沧桑。抗日战争爆发,为防止国宝被日寇掠走,由当时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主持,将石鼓迁到江南,抗战胜利后又运回北京,1956年在北京故宫展出,此后便一直保存在故宫博物院。 蔡学仕自幼喜好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于书法篆刻一直情有独钟。作为一个艺术家,蔡学仕请社会知名人士、书法家书写抗战励志铭文刻在石鼓上,以这种艺术形式来激励国民勿忘国耻本来是一件好事。他不仅花费了很多精力,据说还用尽了家产。这种精神确实值得我们学习。但是花费2000多万元刻3000多个石鼓造一个石鼓园,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实现的可能有多大?我们不仅要思考:如此兴师动众的“大工程”能否化繁为简,同样起到应有的作用? 再者,当初蔡学仕在构建宏伟设想时有没有考虑这三千石鼓的保存问题。一个石鼓占地面积近1平方米,重近一吨,那么这上千个石鼓就需要一个能够承重上千吨、上千平方米的地方来放置。满足这些条件的恐怕只有放在公园里了。那么势必要受到风吹雨打的侵蚀,保护谈何容易。当时蔡学仕搬进世纪森林公园的石鼓有1300多只,除去被损坏的数十只,现在已经有300多只不见了。以此损毁速度,过不了多久,这三千多个石鼓就会消失殆尽,那么建造石鼓的意义何在? 这件事情最后如何解决还没有定论。不管怎样,我们个人的愿望再好也还是要服从城市的整体规划。当人们为蔡学仕和他这三千多只石鼓感到惋惜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该好好思考一下当今社会的现实状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旨在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其中的“可持续”必然要和“节约资源、能源”、“增加效率”联系在一起。如果用一个定理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就没有必要用上千个定理来证明。这也许就是“新石鼓”所面临尴尬局面的症结所在。
(2008年5月28日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