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考古与广州的城市考古 |
| 作者:张忠培 |
|
【保护视力色】 |
主办这次会议的朋友邀我在这次会议上作个总结,我的这个发言只是借这个机会谈谈自己参加会议到的感受。
首先,什么是城市考古?昨天的会议有三位专家发言,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些界定。我觉得我们今天在这里谈的“城市考古”,是指在现代的城市底下怎样做好考古工作和如何做好文物保护的问题,是这个主题,不是我们去研究城市的起源和发展问题。所以,我们是从这个层面来谈城市考古的,当然这个名词还可以讨论,但是它的内涵、应有的范畴和可能遇到的问题则有其客观的内在的自主性,就是在现在的城市下面如何做好考古和文物保护,这就是我们这次会议讨论的主题,我们是从这个角度来界定这次会议名称的含义。所以讨论的主题就是研究一下在现在的城市进行城市改建、扩建工程中遇到的一些应当怎样做好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问题。会议主办单位邀请了成都、杭州、宁波、西安、长沙等市,是要研究这些有共性的问题,当然,就城市考古一般含义来说,还有另一层面的意思界定,即考古学视野下城市的起源与演变,即考古学的城市史的研究,或曰考古城市。同时,应当说明的是,各个城市的城市考古搞好了,也就明白了各个城市的具体的演变史。但是我们这个会议主题所说的城市考古,则不是这层意思。 其次,谈谈考古和遗存的关系。在现代的城市下面存在着古代遗存,例如广州,至少从南越国以后就一直存在不同时期的城市堆积。例如宁波,则存在着自唐代以后诸时期的城市堆积。中国的现代城市下面都有古代的城市,乃至史前聚落。总之,现代城市是古代城市的延续,存在着一部由遗存表述的历史。 我们通过考古发掘,认真做好绘图、照相和文字等记录,予以研究,揭示遗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这是对遗存的相对的一种保护手段。但考古发掘本身,则是对遗存的破坏。所以考古对遗存来说,具有两面性,即破坏与保护。在城市考古中,如何面对这考古的两面性,能否直面这考古的两面性,是城市考古必须予以认真对待的具有实践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同时,任何时代的考古学都有局限性。因此,我们要动这块土地进行考古发掘的话,尽管是因为要建设,我们也都应该考虑目前的考古学发展水平,能不能动这块地方。假如我们不考虑目前考古手段的局限性,它目前的发展水平,我们就动了这块地方,那带来的破坏则是难以估计的。 另外,我们也应该考虑任何考古发掘所产生的成果,即使我们把它的三性——历史性、科学性和艺术性说得符合遗存本体,讲得很清晰,这都不能代替遗存的原真性和其可能导致人们所能产生的感染力,就是说人们看到文字是一回事,看到图像是一回事,看到遗存本体更是另一回事。它们所能导致的感染力不一样,不单是感染的深度不一样,感染的侧面不一样。 所以,城市考古应该以文物保护为前提,又要受文物保护所检验。我们在什么情况下用考古手段来进行文物保护,这是一个重要问题。只有对以上三点进行了认真的考虑,并予以严肃对待,我们才能对这一重要问题作出正确的回答。我认为回答这一重要问题的正确答案应是:要尽量地减少用考古的手段来进行发掘,做好遗存原真性的保护。 既然以考古手段进行发掘不可避免,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考古发掘呢?我觉得有三个条件: 一是要有把握做到基本上——不是绝对,也不可能绝对——能科学地揭示遗存,并且能从遗存中吸取它所包含的信息。所谓研究遗存,实际上是研究遗存所辐射出来的信息。要揭示和接纳这个信息,就需要研究者具备一定的揭示与接纳信息的能量。这能量既具时代性又具有个人性。例如说我们在安特生的时代看安特生的仰韶村的发掘是一回事,在后冈发掘了三叠层以后,我们再看安特生的发掘又是一回事,在黄河水库的考古大量地发现以后我们用这个知识水平去观察安特生的发掘又是一回事。安特生的发掘本身没有变化,但是相关学科积累的知识不一样,我们再去看它,它就不一样,这就是因时代学术水平的差异而产生的接受信息的能量大小的问题。同样,还有一个揭示能力因时代或个人智识水平不同而出现差异的问题。除此以外还有不同自然科学技术手段的问题。大家知道,自然科学技术是吸取遗存信息能量的十分重要的因素。 二是我们要有把握做到对所揭示出来的必须保存的遗存能进行妥善的保存和保护,这样我们才能去把它揭示出来。不然的话我们把它揭示出来坏了怎么办呢?保存不了,揭示出来就是破坏。 三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只能对有可能替代的遗存才能进行发掘。例如说同类的遗存不止一个,有多个的,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可以去进行发掘。 上述三个条件,是一个整体,能否发掘,必须对这三个条件同时进行考量。 再次,是讲如何进行城市考古。 城市考古难。难在城市考古是在两个夹缝中进行的考古,一个夹缝是在城市改建所带来的对地下遗存的破坏与遗存的保护之间,另一个夹缝是在房屋与房屋之间,或房屋与道路之间。如何从这两个夹缝中走出来,做好考古工作,搞好文物保护,是城市考古难以避免、必须面对的难题。 要从城市改建所带来的对地下遗存破坏与保护之间这一夹缝中走出来,就得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白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哪些遗存不能发掘,哪些遗存在能得到妥善保护的前提下才能发掘,哪些遗存可以进行发掘,绝不能为了单位乃至个人的名利,乃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做出一些损害文物的事情。当然,这在当前政治体制下盛行权金交易,疯狂炒作地皮的今天,不仅将失去一杯羹的利益,而且还将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这里讲的一杯羹的利益,是指建设中的考古收费。全国的所有文物考古机构,均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一靠财政拨付,二靠建设中考古收费。建设中的考古收费,既有利于建设中的文物保护,推进考古的发展,又对考古单位产生一定的诱惑,促使它做出一些不利于文物保护的事情。为了杜绝这个弊端,能否将这些单位改为行政单位?行政单位也有一个利益问题,上面讲的炒作地皮的权金交易,不就是行政单位干出来的吗?我看办法只有两途,一是加强监管,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尤其是单位负责人的职业道德和法规意识。要达到这两途,自然得有一套办法,我希望国家文物局能就此进行一些调查,制定出相应规定,尤其是关于监管方面的规定来。在现行政治体制下,为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能否避免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呢?我看很难。能否改革?这涉及更深层次的问题,一时改不了。这如何办?一位具有良知、高尚品味和责任心很强的人,就会在其位,谋其政,把这风险估量在内,而将无所畏惧了。 如何在房屋与房屋或房屋与道路之间搞好考古,做好地下遗存研究?这里所说的房屋与道路,是指现代城市的房屋与道路。现代城市下面的遗存相对于现代房屋、道路的区位来说,往往被割裂成不等的碎片。我们不能拆毁房屋和掀开道路搞考古发掘,城市考古只能在房屋或道路改建和扩建中进行,所以经考古揭示出来的地下遗存,往往不是这些遗存的整体,甚至不是其局部的相对独立的单元,同时,也不能为了了解这遗存的整体或其局部的相对独立单元,去拆毁或掀开压在其上的房屋或道路进行考古发掘。所以,城市考古见到的往往仅是遗存的“碎片”。因此,能否解读或拼合这些遗存“碎片”,则是能否搞好城市考古的关键。 能否解读这些遗存“碎片”,关键在于从事考古发掘的人能否见微思著。是否具备了相关遗存的知识,则是能否见微思著的关键。所以,从事城市考古的人必须具备丰富的遗存知识,具备据遗存“碎片”认知遗存整体的能力。但是,任何学科的认知能力,都存在着时代的局限性,因此,终究有一些遗存“碎片”是一时难以为人们认识的,故我们只能将这些遗存“碎片”如实地以图纸、照相、文字记录下来,和标记于城市总平面图上,并将这些档案保存下来。我们只能等到压着这些遗存的余下的一些“碎片”上的房屋或道路改建或扩建时,才能将这些遗存余下的“碎片”揭示出来,然后将这些余下的“碎片”和以往标记于城市总平面图上的“碎片”进行拼合,才能达到对遗存总体的了解。如此反复,由点至线,从线到面,我们才能逐步地对城市地下不同时期的遗存的格局达到较全面的了解。从这样城市考古操作程序来看,要搞好城市考古,一是要作长期性的追求;二是要准备一张好的城市平面图。 所谓作长期性的追求,不仅是时间的长期性,更重要的是做好历次考古发掘的档案。保存好历次考古发掘所积累的实物、图像及文字资料,以及具备能在任何时候查找这些资料的条件。一张好的城市平面图应具备如下内容:一是它表述了现今的地形地貌;二是它集中了包括从地方志搜集到的资料在内到现今城市的变化沿革。 我在这里只能谈些上面所讲的如何进行城市考古的大概。
二、广州是城市考古的一面旗帜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广州由于其地理位置,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再次成了中西文化交流的窗口、碰撞的漩涡,城市建设飞跃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如何做好考古工作,便是市文化局及其主管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我自南越国宫署遗址发现以来,就和广州市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有着较多的交往,感受较深,现谈谈自己的感受。 广州市建设,都得经文物部门把关,而考古工作,则立足于文物保护,抓住了学术研究课题,促进了城市历史研究的同时,为城市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在城市建设中坚持文物保护,摸索出如下四种文物保护模式。 其一,凡是可以为建设让出空间的地下遗存,则认真地进行科学发掘,同时,做好因考古发掘产生的图纸、照片及文字记录和实物资料的保存与保护工作。广州市的同志告诉我,经过这几十年,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的工作,他们已基本上搞清楚了广州城底下的不同时期的城市的大致布局,基本掌握自南越国以来广州城的历史变迁。 其二,是回填保护,改变建设方案的模式。广州市的公路建设,涉及到宋代城墙遗址保护问题,经考古工作后,认为这宋代城墙需要保护,便让公路改变建设方案,回填保护了宋代城墙。 其三,是采取基本保存于地下,只作部分揭示以进行展示的模式,北京路千年古道遗迹,以及正在进行工作的南越王宫署遗址便属于这一模式。 其四,是采取整体揭露,建设博物馆,向公众展示的模式,南越王墓、南汉二陵,便是采取这一模式,南越国木构水闸遗址也基本上属于这一模式。 这些模式的出现,不是先验的预先设计的结果,而是从实践中摸索乃至闯荡出来的,期间经历着艰难的过程。我们透过对南越王宫署遗址的措施,或许可大致了解这一艰难过程的梗概。 先是考古工作者在全国政协常委、澳门同胞何鸿燊投巨资建设的工地中,发现了后来被认识的南越王宫署的花园遗址的部分遗迹,广州市文化局认为这一初露苗头的发现非常重要,立即向市政府及国家文物局作了汇报。国家文物局即委托专家赴现场考察,并进行论证。参加考察和论证的专家认为,这一发现十分重要,并提出进一步做些发掘工作,和将遗址完整地保护下来的建议。国家文物局和广州市政府采纳了专家的这一建议,广州市政府作出了将这块地皮从何鸿桑手中收回的决策。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止步,考古工作进一步证明,御苑遗迹向西延伸至儿童公园地下,而且儿童公园地下还可能埋藏着南越王宫殿遗址。于是是否应搬迁儿童公园,以完整揭示御苑遗迹,和揭示部分南越王宫殿及较完整地保护好南越王宫署遗址,便成为广州市及全国部分考古学者关注的热门话题。为了解决儿童公园搬迁问题,麦英豪就跑到西安,可以说是冲进了正在进行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的会场,找到了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张德勤,张德勤立即向正在听取专家座谈会意见的李铁映汇报。李铁映当场征询专家意见后,立即决定打电话给广东省委书记,于是广州市市委和市政府进而作出决策,迁走儿童公园。昨天,广州市委宣传部长陈建华同志请我吃饭,席间他告诉我一个令我兴奋的重要消息,即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建设南越王宫署遗址博物馆,且已列入“十一五”规划。事情说到这里,我已为之激动而感慨万千了。如果说广州市政府作出的从何鸿燊手中收回地皮以保护南越王宫署的御苑遗迹的决策,仅是维护、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积极主动的行为的话,那么迁走儿童公园的决策,则是出于更高追求的壮举。广州市领导当时就说:“广州缺的不是高楼大厦,缺的是文化史迹。”为什么如此看重文化史迹?缘于他们的“大都市是以文化论输赢”的认识。文化是什么?文化是相对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的独立的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的灵魂。然而,在倡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当时,广州市领导却独立特行,提出如是的文化观,可见其思想的深邃! 广州市文化局及其所属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以其考古工作为广州市的文化建设作出了直接的和间接的贡献。 所说的为广州市文化建设作出的间接奉献,是指广州市考古工作者在城市建设的考古工作中,及时发现并抓住了史学研究课题,掀开了南越国史和南汉史诸时期的历史研究的新篇章,揭示出广州市历史的变迁,基本上搞清楚了广州市的历史沿革,深化了广州市城市史的史学研究。无疑史学对文化建设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要知离开历史,或无知于历史,则昧于文化鼎革的轨迹。传承、吸取、融合与创新,是新文化建设的四谛,昧于文化鼎革的历史轨迹,则不能借鉴历史而知兴替,无知于该传承何种固有文化,吸收何种外来文化,搞不清楚如何传承与吸收,又何谈文化的融合与创新。新文化的建设,既要知晓历史,认清文化鼎革的历史轨迹,又要明定文化的现状和把握未来文化的发展方向,自然不能是考古这一门学问所能为之的事情,但广州市考古工作者为广州历史研究所作出的贡献,却为广州市新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前提,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所说的直接文化建设,数量很多,然而当首推考古工作者于广州城市考古中揭示出的诸如秦代造船工场遗址、南越王墓和南越国木构水闸遗址等为代表的秦汉文化遗存。这类文化遗存之被揭示出来,不仅使史籍记载获得了实证,而且极大地丰富了文献所述的内涵。这类文化在广州的出现,是华夏文化与岭南越人长期文化交流,碰撞和融合的结果,也是汉文化传播和扩张于岭南的明证。这类文化之现于岭南,极大地提升了岭南文化和加速了岭南文化发展的进程的同时,也改变了岭南文化发展的方向。这类文化遗存被揭示出来,为广州传统文化注入了新血液,增加了广州历史文化的含金量,提高了广州传统文化的品格,充实了广州市历史文化氛围,升华了广州市文化形象。广州市考古工作者贡献这样一批雅俗共享的文化展示项目,为提升人民的文化品味和人民的爱国情操,以及增进人民的凝聚力均作出了贡献。 广州市文物考古工作,并没有到此止步,他们在继续探索以城市考古建设广州现代文化途径的同时,最近几年又在广州市委宣传部长陈建华同志的倡议下,开始了对涉及近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筑进行了普查。将其中相当数量的建筑列为保护单位,并取得了令人赞佩的成绩。前两年我来过广州,主管文物的广州市文化局副局长陈玉环同志陪同我沿着珠江走了一趟。和90年代初期相比,珠江已经变了一个样,变成了宜人游览的公园,那些被普查和保护下来的上世纪1949年以前的建筑,镶嵌在珠江的两岸。沿途陈玉环告诉我,这座建筑是哪年建筑的,那座建筑又是哪年建造的,它们以往是作什么用的,又是怎样被普查出来和如何保护的,娓娓道来,令人入神,使我感慨万千。我从中得出的感悟是:一是这是一项巨大的文化普查,保护工程。 工作认真细致;二是广州在上世纪50年代之前,是中西文化交流、碰撞、融合的窗口,于中国传统文化对接西方文化方面显现出了巨大活力,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其现代化速度与规模,令人叹为观止。据我所知,上世纪50年代远远落后于上海,也落后于广州的香港,居然于70年代后期成了亚洲的四小龙之一,不仅把广州远远地抛在它的后头,也大大地超过了上海,于80年代末期,其国民生产总值达到大陆的40%,对外贸易总量占据世界第11位。如果大陆不自1949年以后的30年间一直推行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政策,广州仍沿着原来的轨迹继续向前发展的话,香港哪能取代广州,乃至超过广州,达到这样耀眼的经济发展水平?如果没有超过广州,我们就不会为了对接香港去建设深圳特区了,那么,我国大陆的东南经济格局又将是怎样?陈玉环不会意识到此,我当时也未对她谈及我这些观感。睹物思文,这却是她领着我这次珠江游使我产生的文化观。 广州在考古与文物保护做出了这样的成绩,堪称是城市考古的一面旗帜。我作为一位考古工作者,目睹了这些,又经历了一些,仅怀着激动之情,向中共广州市委和市政府致敬,感谢陈建华、麦英豪、陈玉环以及其他对广州市考古与文物保护作出了贡献的朋友,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他们手中擎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这面旗帜。当然,广州市城市考古也有点不太令人满意之处,那就是广州市考古报告的编写工作有点滞后。我相信他们会努力赶上的。 附记:这是我在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05年11月中旬主办的城市考古与文物保护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发言由易西兵同志根据录音整理成文,我于 |
| 责编:孙波 | 来源:中国文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