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阳西高穴曹操高陵发掘获重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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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穴大墓位于河南省安阳市西北,距安阳市约15公里的安阳县安丰乡西高穴村,西依太行,北临漳河,南倚南岭,地势高亢。 西高穴村与千年古镇渔洋为邻,向东7.15公里为西门豹祠,14.32公里为故邺城。隔漳河与东魏静帝的天子冢、讲武城相望,附近有北齐宰相和士开的墓葬以及固岸北朝墓地等。 2006年至2008年,西高穴大墓多次被盗,当地公安部门先后破获了4起针对此墓葬的盗掘案件。为了使地下文物免遭进一步破坏,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08年12月中旬对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 发掘工作于2008年12月12日开始,2009年12月下旬基本结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玉器
雕龙的残块
刻铭“魏武王”石牌
2号墓坐西向东,方向110°,墓道长近39.5米,宽9.8米。墓室墓圹平面呈前宽后窄的梯形,东面最宽处22米,西面19.5米,东西长18米,整个墓葬占地面积约740平方米。 斜坡墓道,墓道最深处距地表约15米,墓道两壁分别有7个台阶,逐级内收。在墓道与墓门交接处的墓道南北两边,各有一道长5米,高4米的护墙,每面墙的墙体内立有5根原木立柱,作为龙骨。原木枝杈纹理清晰可辨。墓道填土内含有大量料礓石,经平夯夯实,十分坚硬。 墓门宽1.95米,高3.02米,砖券顶。有石门,石门外有3层封门砖。墓室为砖室,分为前、后两室。前室近似方形,东西长3.85米,南北宽3.87米,四角攒尖顶。有南、北侧室,其中南侧室平面为南北长3.6米,东西宽2.4米的长方形,弧形券顶;北侧室平面为南北长1.83米、东西宽2.79米的长方形,四角攒顶。后室东西长3.82米,南北宽3.85米,四角攒尖顶。有南、北侧室,侧室南北长均为3.6米,东西宽1.9~1.92米,弧形券顶。 整个墓室均为青石铺地,铺地石板长95厘米,宽90厘米,十分平整规矩。4个耳室均有石门封闭,可惜在发掘前都已被盗墓贼破坏。从出土的墓门残块看,部分墓门上应当有精美的石刻画像。画像内容丰富,手法娴熟,刻工高超,技法为减地线刻。
此墓出土文物,从质地上看,有金、银、铜、铁、云母、玉、骨、漆、釉陶、陶、石等。据初步统计,出土可复原的文物约250余件,其中有能够反映墓主人身份的铭牌、铁甲、铁剑、铁镞、铁帐架等;另外有铜带钩、鎏金盖弓帽和大量的云母片,以及陶器残片等。 圭和璧:均为青石质地。其中圭长28.9厘米,宽7.4厘米;璧的直径达到28厘米。根据文献记载,圭、璧均为礼器。 画像石:均为残块。主要出土于盗洞①周围,距地表深5米处,少数出土于墓室内。其内容有“神兽”“七女复仇”“宋王车”“文王十子”“咬人”“喝酒人”等,并有门簪、雕龙等残块。图画精美,画工精细,人物形象生动,是汉画像石中不可多得的精品。 兵器:主要有铁甲、铁剑、铁镞、弩机构件等。根据出土的铭牌记载,我们知道随葬品中至少还有短矛、大戟、大刀等。 车马杂器:出土有盖弓帽、伞帽、铜铃和煤精石虎雕。 用具:铜带钩、陶砚、帐构件、铁镜、石枕、银质和铜质带扣、银质箱饰件、银质铺首、铜质铺首、铜环、银饰件、印符、铜钗、骨尺残块、泡钉、铜帽钉、铁削。 饰件:有玉珠、玛瑙饼、水晶珠、玛瑙珠、玉佩等各种玉饰件,金丝若干、金纽扣、箱饰件、银环、珍珠、云母片若干、金簧、骨簪、骨板等。 钱币:出土4枚,均为东汉五铢。 陶瓷器:陶器因未修复,数目无法统计,但是从器形上看有陶灶、耳杯、盘、壶、罐、托盘、盆等。 陶俑:陶俑共出土2个,其中一个基本完整,另一个仅余头部。 刻铭石牌:刻有铭文的石牌59块,从器形上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圭形,长10.8厘米,宽3.1厘米,厚0.8厘米,尖部中间有穿孔,孔内有铜环,铜环连以铜链。上面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等内容;另一类为六边形,长8.3厘米,宽4.75厘米,厚0.7厘米,上部中间有穿孔。其刻字内容为随葬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如衣服类有“黄绫袍锦领袖一”、“丹绡襜襦一”等;用具类有“镜台一”“书案一”“渠枕一”等;其他还有如“香囊卅双”、“胡粉二斤”等。这些石牌上的铭刻绝大多数都是汉隶,俗称“八分体”,字体规整,遒劲有力。只有8块字体为较为潦草的汉隶体。 遗骨:共发现3个个体,其中2个女性头骨位于后室,男性头骨位于前室门道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人骨鉴定专家王明辉博士进行性别和年龄鉴定,确定其为男性1具,约60岁;女性2具,年龄约50岁和20岁。
画像石
怪兽画像石
墓道
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载:“(建安二十五年)庚子,王崩于洛阳,年六十六。……谥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因为曹操封国为魏,故称魏武王。十月,曹丕代汉自立,建立魏朝,追尊其父曹操“武王曰武皇帝”。此后曹操的称谓为魏武帝,因此“魏武王”是这个短暂时期的称谓。 唐代的《元和郡县图志》相州邺县条中明确记载:“魏武帝西陵在县西三十里。”西高穴大墓向东7公里就是西门豹祠,15公里就是邺城旧址,因此这个记载与西高穴大墓距邺城旧址实际距离正好相符。 1998年4月,西高穴村村民徐玉超在村西的小方池地里起土时,挖出了后赵建武十一年(345年)大仆卿驸马都尉鲁潜墓志,其上面记载有:“墓在高決桥陌西行一千四百廿步,南下去陌一百七十步,故魏武帝陵西北角西行四十三步,北迴至墓名堂二百五十步。”此墓志明确记载了魏武帝陵的具体方位,将魏武帝曹操墓葬的位置锁定在漳河南岸的西高穴村范围内。 2008年,盗墓贼从此墓中盗出铭牌1块,其上面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刀”字样;另有石枕1件,其上面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慰项石”。这是确认此墓葬为魏武王曹操高陵的旁证。 通过对此墓葬的形制、规模、出土文物,结合鲁潜墓志和西门豹祠等的相互位置,以及历史文献记载的魏武帝陵位置,我们认定此墓葬的主人就是魏武帝曹操,此墓葬就是魏武帝曹操的高陵。(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潘伟斌/文 祝 贺 潘伟斌/摄)
航拍照
鲁潜墓志
此墓葬墓主人曹操去世和入葬的年月清楚,纪年明确,为东汉、魏晋时期墓葬的断代起到了标尺性作用。从墓葬无封土和出土器物看,魏武帝曹操的安葬是完全遵照了他临终时遗令的“不封不树”,“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的要求,开魏晋南北朝时期薄葬制度的先河,对后世的丧葬制度影响巨大。曹操所开创的魏晋南北朝薄葬制度是从两汉到隋唐丧葬制度的过渡阶段,在中国丧葬制度演化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之深入研究为我们全面了解中国丧葬制度的演化过程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刻铭石牌
各界人士对曹操高陵发掘情况的关注乃至提出若干质疑,考古学者和历史学者首先应当表示感谢。然而在进行某些必要的解说,或者提出对质疑的质疑时,则必须坚持科学的立场,维护实事求是的原则。 就目前公布的曹操高陵发掘资料看,我个人认为,发掘者的判断是基本正确的。墓葬的位置、规模、形制以及出土物,均符合文献记载和我们对同一时期墓葬的基本知识。 现在我们看到的资料,曹操高陵的发现也符合曹操“薄葬”的遗令。《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说到曹操有关葬制的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六月令。关于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临终遗令,又有这样的记载:“庚子,王崩于洛阳,年六十六。遗令曰:‘……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曹操在去世后27日入葬。通过后来魏文帝曹丕重申薄葬之志所谓“霸陵之完,功在(张)释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以及“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的话(《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可以推想他是不大可能违反曹操的临终遗令的。曹操史称“非常之人,超世之杰”,薄葬的作法,与其一惯的人生态度和品性风格是一致的。从曹丕“终制”其态度之凛然,言词之峻刻,看来也并不是虚伪的表演。他安葬曹操的处置方式,也可以推知。 所谓“七十二疑冢”的传说,发生在宋元时代。这正是曹操这位历史人物遭受舆论严厉贬斥的时代。试想以曹氏父子的威严和自信,曹操安葬时采用以疑冢防盗的方式,而数目竟多至72处,本身也不免可疑。 曹操高陵出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刻铭石牌,是非常重要的考古发现。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在“遗令”之后,明确记载:“谥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对于“魏武王”的称谓,不应有所怀疑。而“挌虎”是体现当时风尚的行为。其中所谓“常所用”,有人提出疑问,已经有学者指出,《三国志·吴书·周泰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记录孙权事迹,可见“敕以己常所用御帻青缣盖赐之”。可知“常所用”实际上是当时社会上层的习用语。以“常所用”兵器随葬,与曹操要求“敛以时服”的原则也是一致的。 (2010年1月8日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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