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遗产保护实践中的困境 |
| 作者:复旦大学文博系 王运良/编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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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色】 |
译者按:毋庸讳言,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欧洲一直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但其中的许多变数也难以为世人所察觉。今天的欧洲在为其先知先觉的遗产保护深深自豪的同时,并没有过多沉浸于既往的成功,许多有识之士不断审视过去之余,更着眼于现实的困境,并提出些许的真知灼见。因此,对于欧洲的有益经验我们应当大胆借鉴,对于其显现的困境我们更宜认真对待,不断自省,尽早提防,避免重走弯路,影响整个中国遗产事业的发展。
对遗产保护最新状况的描述事实上是“发展论题”诠释的类型之一,这在遗产保护过程中会经常遇到,就是说,“关注过去”一定会引导出现实中可能最好的一面,这样说其实也不是太符合实际,因为遗产保护的现状多半也只是向其他情况转折的一个过渡时期。 如果有人认为现存古建筑和艺术品的所有威胁已被全部排除,这绝对是不正确的,已有平均5%的指定保护纪念物遭到了人为的破坏,更多能够或应该被指定而没有落实的建筑物正被无情拆除,甚而由于邻近地区的开发或各种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已使遗产区域遭受了重大损害,风景区更因为农业和居住地的压力而面临着日趋严峻的考验。 如果遗产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身份认同,允许人们同通过地域认同确认自己身份的话,那么对于遗产的破坏就可能被认为是移植其原有居民的重要途径,以此就可割断一个族群同一个特殊地域的联结纽带。为了政治企图,除非毁掉原有的文化特色与历史建筑别无新招,这在欧洲已成为一个最古老的传统。在当代,戈林曾经命令德国空军炸毁英国旅行指南中所列出的所有历史纪念物。最近在欧洲,我们又可以见证南斯拉夫将“文化清洗”作为“种族清洗”的一部分而付诸实施的一幕(1992年~1999年)。克罗地亚古镇杜布罗夫尼克、萨拉热窝的波斯尼亚国家图书馆、闻名于世的莫斯塔桥等均为故意破坏的人所共知的例子,无数的教堂和清真寺,甚至其墓地也被各色人等蓄意损毁,其目的就在于割断他们与其他人群的身份联系。 也决不能认为世界其他地方也像欧洲大陆一样对遗产给予了同样的关注,采取了保护性管理的措施。世界其他许多地方也同样有着像欧洲的珍稀遗产一样值得保护的文化和艺术品、建筑物及各类历史景观,它们之所以没有受到保护通常是因为不同的经济或社会各自有着自己的优先选择的标准,而并非源于历史遗留物内在价值的不同。 欧洲各个国家之间甚至一个国家内部至今仍然存在巨大差异,多数国家或许制定了相似的遗产政策,但不会产生相似的效果。如英国就非常强调保护乡村房屋,而德国则特别关注集市中心。 欧洲或许最终取得了成功,但这种成功可能是不全面的。与此同时,他们为获得成功所采取的众多措施也使他们面临着如下诸多的问题: ■ 日益增长的保护成本 虽然立法保护或保护区指定并未有直接的资金投资,而事实上许多耗费难以避免。立法保护却没有给以起码的保养及维修,这似乎不合逻辑。遗产保护区内公共空间和街道设施的设计与维护也大多是一种公共投入。由此更进一步,迁移、修建、复原就显得顺理成章。问题在于这样的投入是无限的,也是长期的。表面看似乎立法保护建筑或遗产区域对政府来说易于接受,但其投资对将来的财政预算肯定是一笔未知的、无尽的负担。我们可以将那些有价值的遗产传递给后代,但他们同时也继承了我们遗赠的并不受欢迎的遗产债务负担。 地方分权:即将遗产保护职责向较低级别的管理机构转移,这样可以有望当地议会从额外的地方税收中为遗产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缔结合伙或赞助关系:同那些以自身收益投入遗产保护或者出于利他主义而投身公共利益的业主或商业团体订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协约,由此使双方形成合力,共同承担起遗产保护的义务。 私有化:将遗产保护的公共责任转让给私人公司、志愿者组织、慈善团体等非政府组织,他们或许有能力负担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 当然,遗产不仅需要巨大投入,同时也会使投资者从中获得丰厚的利润。这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遗产保护的投入常常是明确的、公共性的,比如维修大型的公共建筑,但其收益则往往不是含糊不清就是使私人企业增加了收益,诸如旅游业、想卖掉遗产的业主等。故对遗产在经济方面所引发的问题,最重要的解决办法是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维持遗产保护投资与其收益之间的平衡。 ■ 数量日增的保护建筑和保护区域 这种情况不仅导致直接成本的提升,更为严重的是导致了因为标本化和停滞而必需的间接投入。日益凸显的危险在于:新的发展空间受到愈来愈严的限制,遗产区原有的功能增加了更多的负担及约束,它们可能因无力承担现代化的居住、购物、商贸、交通等功能而最终陷入闲置境地。城市中大量保护区的存在实际上使这些区域变成了空壳,变成了非都市区域,如此就与露天博物馆别无二致。由此看,或许遗产本身就是一种有助于腾空中心城市的促动力,同时促使都市周边那些附带商场和职场的边缘城市日益兴起,而从经济学角度来说,遗产风景正在日趋落伍和衰退,所以需要不断增长的政府津贴来给予支撑。 这一情形给当地造成的或许只是一个尚可承受的麻烦,讲解者的引导却使人们的关注焦点转向了被称之为是在保护一颗颗“时间炸弹”。当代建造的众多建筑决定了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大批可保护建筑物纷纷出现。如果保护操作实践以100年左右为限的话,大量建造于1890~1914年间的建筑很快就会成为保护的对象。依照“5”这个因数推算,再过50年,使用目前的标准就表示保护性的指定会再一次获得增长。 对那些罕见而又处于危险之中的遗产采取保护措施就是一种“紧急营救”,同时每一处被成功保护建筑的价值就会得到提升,这个时候,“保护多少”和“花费多少”的新问题就应运而生了。为了当代和未来的需求,我们要保护多少建筑物、保护区和历史城镇呢?其答案暗示着一些潜在古建筑或历史地区的非选择性,如此就难以将其纳入选择范围,因为这不仅包含着政治倾向,也是为了未来品位的需求。其实遗产保护的全部基础就在于需要对未来进行预测,这通常是较为困难的,因为我们不仅要预测未来的艺术品位,也要预见未来的生活方式。对那些为世人喜爱的风景所作的研究表明,其中的一些地方正日渐受到冷落,却有越来越多的以前不被注意的景观正在逐渐引起世人的关注,比如70年前几乎没有人认为农家庭院会具有吸引力,现在它们却频繁地登上了各类风景明信片。 遗产保护中相应的对策通常的目的主要集中在遗产的使用和为了再利用而进行的修整。“有目的的保护”,即“为了未来的使用”变成了对遗产予以指定保护的标准之一,而不是出于其自身的内在价值进行指定性保护。同样,也日益有必要放松对保护对象物质结构改变的一度过严的限制,以准许或鼓励对保护建筑进行持续的赢利性质的利用。对于潜在再利用并未成为指定保护标准的建筑,其业主存在着现实的问题,英国正考虑对那些建于20世纪60年代的大型公寓进行登录保护,其中的一个动因就在于为其业主寻找佃户。 ■ 因狂热而导致的遗产消亡 对遗产的保护,已从极少数稀奇古怪者的捷足先登演变成了现今多数人的传统智慧,倡导者成功地教育广大民众去鉴赏他们的过去,这使得人类产生了对体验历史遗产的大量需求。这毕竟是有目的的举动,但罗斯金或者维奥利特·勒·杜克则未曾预料到他们所鼓吹的为之广做宣传的建筑物及遗产地区的游客数量(对遗产保护)所产生的后果:人类,他们的实地参观、呼吸、体温,还有他们现代化的交通、起居、饮食等等都对他们前来欣赏的遗产造成了比其他任何因素都更为严重的伤害。有充分的证据显示,人类对遗产数十年的亲历鉴赏远比对其数百年的熟视无睹所造成的损伤大得多,这无论从英国北部的哈德良长城还是西班牙卡姆普斯提勒的圣埃古大教堂,都可以得出相似的结论。 ■ 趋于危险的遗产理念 最后也是广泛存在的就是对究竟什么才能被称之为“遗产精神”这一问题的日益焦虑。预言家哈维森声称:遗产保护运动的成功将会使人类社会被其“过去”套上沉重的枷锁。一味回首往事的浪漫情怀将会被看作是无力面向未来的征候。有人呼吁将遗产保护成就与当前经济衰退和政治无为的趋势连接起来,他们不主张过分关注那些已成为人类记忆的历史,而应当更多地关注现世对未来的承诺,他们更进一步认为,遗产保护很大程度上是在“说服穷人为了富人的享乐而付出”。但是,塞缪尔断然否认这一“精英者”遗产的观念,他在1995年列举大量事例证明,各种各样的人们都为保存历史做出了巨大努力,也普遍从中获得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收益。莱特于1985年在英国写了一本名为《生活在一个古老的国度里》的书,审视了因困于过去而导致的现实社会和经济状况。现在,这本书可以名之为《生活在一个古老的大陆里》,在这里,欧洲的突出特点不仅仅是像其他大陆一样古老,关键是我们要不断增进对其古老历史的了解。假如遗产是“背对着未来”,那么,我们在主张“不根源于对历史的鉴赏就意味着没有未来”之余,也需要对以上的观点进行严肃的思考。 (本文节译自Gregory Ashworth & Peter Howard:《European Heritag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Intellect Books,1999。内容有所删节;题目为译者所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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