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的文物抗震及震后重建对策 |
| 作者:驻日本使馆文化处 赵 歆 |
|
【保护视力色】 |
5·12四川汶川8级大地震,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也使当地文物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与破坏。 日本是地震多发国家,在文物防震、抗震以及震后修复、重建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此,驻日本使馆文化处专门走访了日本文化厅文化财(即文化遗产)部传统文化课的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向其了解了日本在此方面的有关对策。
一、政策变迁 日本的文物多为文化遗产古建筑,1995年5月即设立了“关于提高文化遗产建筑抗震性能的调查研究合作者会议”,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抗震性能,该会议一直持续到1999 年3 月。 1996年1月,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关于确保文化遗产建筑等在地震时安全性的方针》,要求文化遗产所有者需预测灾害时可能出现的受灾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改善措施。1999年4月,制定并出台了《重点文化遗产抗震审核方针》,明确规定了文化遗产所有者抗震审核的标准守则及注意事项。同月还出台了《重点文化遗产所有者审核实施要领》,规定文化遗产所有者需按审核项目审核并把握文化遗产的抗震性能。2001年4月,出台《重点文化遗产基础审核实施要领》,规定按要领的计算方法实施抗震审核,判断抗震加固的必要性。 2005 年4 月,开始实施“重点文化遗产抗震审核事业”, 开始对包括未受地震影响的文化遗产在内的所有文化遗产进行抗震审核。由此可见,日本对文化遗产的抗震保护措施逐渐完备、细化,并将其义务化。
二、加强抗震的做法 1. 防患未然,对受到地震影响较轻或尚未受灾的文化遗产进行抗震加固措施。 17世纪后半叶建于新潟县上越市的净兴寺本堂,曾遭遇中型地震(震度5级强)导致大殿自身向右倾斜70 厘米,由于处于寒冷地带,冬天降雪屋檐负重荷时发生地震,很容易导致大殿倒塌。1995年5月至2003年12月,历时8年多,在大殿内部原有基础上增设了数根铁制骨梁做支撑。 1910年建于熊本县山鹿市的八千代座传统歌舞伎演出剧场,由于考虑到入场观众较多,确保安全最重要,自1996 年7 月至2001年6月,以舞台部分为中心,增设铁骨框。 16 世纪中期建于群马县桐生市的彦部家住宅主屋,在加固时煞费苦心,即在加固用的铁梁柱外又砌上土,将其完全掩盖。另外,为了使土墙更牢固,使用了较厚的合板做内部支撑,后用土墙将其完全包裹,肉眼从外部无法识别。 2. 修复或重建因地震不同程度受损的古建筑,并加设抗震、免震装置。 15世纪建于神奈川县镰仓市的日本国宝级古建筑圆觉寺舍利殿, 1881年建于兵库县神户市的重要文化遗产旧神户居留地十五番馆, 18 世纪建于新潟县长冈市的旧长谷川家住宅主屋,在
三、加固重建基本理念及体制 日本对文化遗产进行抗震加固工程时,遵循以下原则: 1. 在强地震时也不对人的生命安全产生影响的前提下,确保地震时文化遗产建筑物等的安全性; 2. 在不明显损坏文化遗产建筑物价值的范围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3. 若抗震加固措施可能导致文化遗产价值显著丧失等工程难以进行的情况下,该区域可禁止游人入内。 由此可见,日本对文化遗产古建筑实施抗震加固措施或进行重建的最基本的目标是首先保障人的生命安全,进而再考虑保障文物的原价值。文物修复及保护工作也有两个努力的目标,即:最小限和可逆性。即最小程度地开展加固修复工作;争取做到必要时可以还原文化遗产原样。但如上所述,日本有些抗震加固工程为了美观,将加固材料嵌入了原材料内,已无法还原。这在业界内曾引发过相关讨论,但至今未有定论。 日本现以形成固定的文物抗震加固和修复重建体制,由文物所有者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加固申请,汇总到文化厅后,由文化厅派专家前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地方技术人员进行加固或修复处理。
四、参考借鉴价值 1. 日本文化厅文化遗产部特设“震灾对策部门”,可见对文物的防震抗震之重视,但因日本所谓文物,绝大部分都是木制古建筑,故其抗震对策也仅限于此。而我国,尤其是此次受灾地区,基本以石刻建筑为主,故日本经验对我而言有一定局限性。 2. 提高对文物的防震抗震意识,将抗震工作制度化。我国似应设文物受灾对策部门,将定期检验及报告任务布置到地方政府,将防灾抗灾工作做在平时。在修复受损文物时,可参考日本做法,加入防灾、免灾措施,避免二次受灾。 |
| 责编:孙波 |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