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古字画修复保护的一点意见 |
| 作者:中国美术学院 王柏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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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色】 |
《中国文物报》2008年8月29日刊登《谈古旧字画修复保护应注意的几个环节》一文,共四段,前三段谈得极为在理,对修复保护古旧字画将起到指导作用,唯对第四段“全色、接笔”,我有些不同看法。 字画既古旧,未免破损、残缺,也未免令人惋惜,但只能作为一种历史遗存的客观情况来对待。对残损的古旧字画,当在抢救、保护之时,正如上述《谈古旧字画》一文所提出,“要注意广泛收集影像资料”,“对画心清洗要慎之又慎”,“揭取‘命纸’时要谨慎小心”,作者谈得很中肯,是内行人的“甘苦有得之言”。只是“全色、接笔须忠实于原作原意”,似乎还可以周到些。我认为,一件古旧字画,其上有“破洞”,应让它留“破洞”,若缺“半字”,让它留“半字”;倘使是人物画,或头上缺帽“半顶”,或脸部耳朵、胡子残损,就让它保留这个残缺样子,不必“补帽”、“添耳”又“增发”。即使“接笔”者尽一切努力“忠实于原作原意”,也只能尽一人之努力。倘若“接笔”者经过“努力”,可以“不失原意”把笔接上,难道将这些“破洞”或“残缺”保留着,后人难道经过“努力”就不能认识其“原意”吗?难道非要为难“接笔”者不可吗?倘使说,“接”了笔,补了洞是为“好看”,这个“好看”,其目的何在,这样的要求是为了什么?处理并保护古旧字画,在某些方面,应该与处理并保护古建筑的情况不完全相同。 在田野考古中,我们发现不少出土的古陶,有的残一角,有的只剩大半片,怎么办,修补者把它修复得“完完整整”,而对原残缺处补上石膏,我们一看,即知这只古陶哪里是出土的原作,哪里是修补的,这才真正做到了抢救、保护的工作。我们看这些古陶,面对残缺处不免叹惜,决不会责怪修补者的“不修补”,只能是引起对历史的某些悬念与思考。因为这些“残缺”是历史的“遗存”,否则,怎么称它为“古旧”。 我一生从事美术史研究,对古旧字画,在博物馆、文物商店等各种场合,多多少少接触到一些,也看到过不少“全色、接笔”过的古旧字画,因此,我叹惜过,也曾与一同看古旧字画的同仁责怪过“好心”的“接笔”者。我的这些意见早就提出过。这次读了《谈古旧字画》一文后重新提出来,不当处,望达者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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