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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形势 促进发展开创文博社会组织工作新局面

——在国家文物局社会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  【字号 】2008-04-23
作者: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张柏

2008年4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国家文物局召开社会组织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文博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交流经验,明确思路,部署任务,加强领导,推动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为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刚才,中国博物馆学会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他们这些年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会议还要讨论《国家文物局社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加强和改进文博社会组织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新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都对社会组织发展、建设与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社会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方向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继2004年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之后,国务院又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计划。《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也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民政部《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一批新规章的颁布,为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基础。
  
        社会组织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纳税给予了更大的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出台了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这些法律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公益性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2006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慈善类、文体类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明确了新的要求。200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部颁布和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政部、财政部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明确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民政部、中国科协出台科技类团体创新发展试点政策等,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社会组织保持较快发展态势。全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从2002年底的24.4万个,增加到2006年底的35.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9.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1万个,基金会1144个。全国各类社会组织2006年总收入达到636亿元,支出45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425万个,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全国目前有行业协会5.9万个,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各个门类,在规划行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自律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活跃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近4万个学术团体,聚集了我国上百万专家学者,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促进了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
  
        社会组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更多的社会组织逐步实现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开,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的组织制度,领导班子建设有了加强,人员年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财务资产管理逐渐规范,诚信自律意识稳步提高。此外,一批社会组织已经走出国门,积极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全球重大决策和国际事务,开展民间外交,促进祖国统一,发挥着政府、企业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伴随着我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新进展,各个文博社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改革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呈现出新形势。目前我局主管和业务指导的社会组织共有19个,这些组织团结文物、博物馆界以及社会上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各界人士,按照本社会组织的章程积极开展活动,为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一)服务大局,促进文化遗产事业不断发展。近年来,各个文博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建言献策活动,多方筹集资金,为文化遗产保护拓宽了工作领域,扩大了社会组织影响,提供了技术、经济上的支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文化遗产日”期间,许多文博社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国文物学会与中国考古学会联合在北京举行了专家座谈、访谈、咨询等系列活动,考古界、文博界多位著名专家参加了此次活动。专家们就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意义、保持中国文化遗产的特色、如何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中国博物馆学会积极参与博物馆工作“三贴近”“博物馆免费开放”“中国博物馆事业百年庆典”“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等活动,促进博物馆展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收藏家协会5年来举办各类展览140多次,观众达数十万人次,每年主办研讨会、交流会、博览会、联谊会、高层论坛,举办大型义务咨询鉴定活动,受到民众热烈欢迎。中国同泽书画研究院在抗击“非典”期间牵头发起“同泽艺术家向战‘非典’白衣天使敬献书画活动”,被民政部评为抗击“非典”全国先进民间组织。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敦煌基金会陆续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文物保护工作。中国书画收藏家协会组织会员为中华慈善总会儿童基金会和老年工作委员会捐赠字画,支援西部建设。
  
        (二)动员社会力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良好氛围。许多文博社会组织努力发挥联系社会各个方面、联系专家学者、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国博物馆学会积极组织“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成功举办两届“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2007年启动了“薪火相传——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评选活动”,挖掘、宣传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树立文化遗产保护的道德楷模。中国长城学会组织开展的长城和长城文化宣传活动日趋活跃,成功举办了“剑南春2006中国长城新闻采访万里行”“爱我中华,爱我长城校园行动”“新长城特困大学生关爱行动”,制作出版了大量有关长城知识的宣传品,唤起全社会对保护长城、保护文化遗产的关注。中国孔庙保护协会参与举办全球联合祭孔活动,宣传中华传统文化。不少文博社会组织创办了自己的网站、刊物等,扩大宣传途径,为社会提供文化遗产保护信息服务。
  
        (三)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学术研究。文博社会组织广泛团结大批德高望重的专家学者和高水平专业人才,发挥开展学术研究方面得天独厚的优势,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中国文物学会完成了国家文物局委托的多个专项课题,创办《中国文物科学研究》杂志,举办文物知识、技能培训班。中国博物馆学会举办了全国博物馆馆长论坛,全国主要博物馆10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研讨新时期新形势博物馆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博物馆工作改革与发展。该学会主办的《中国博物馆》、《中国博物馆通讯》等刊物质量不断提高,成为博物馆学术交流的园地。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举办“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培训班。中国长城学会举办了多个学术研讨会,出版了《中国长城年鉴》、《长城》画册、启动编纂《中国长城志》。敦煌基金会出资与敦煌研究院共同举办“敦煌壁画艺术的继承与创新研讨会”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促进敦煌石窟保护研究事业后继有人,敦煌基金会设立了“敦煌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敦煌学及文物保护专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生,激励青年学子投身于敦煌文物保护研究事业。中国古陶瓷学会坚持每年召开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中国紫禁城学会承担了故宫博物院委托的《明清宫廷建筑大事编年》等工作。
  
        (四)促进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文博社会组织不断开阔视野、拓展业务,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合作日益增多。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参与筹办了“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第15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二届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会议”“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中国乡土建筑遗产保护国际科学研讨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推广研讨会”等重要国际会议。中国博物馆学会申办2010年国际博协第22届会员大会获得成功,目前正在积极筹办大会各项工作。中国长城学会组织驻华使节对话长城系列活动,通过了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审核,获得了特别咨商地位,并受邀加入国际非政府合作组织大会(CONGO)。中华文物交流协会组织“走向盛唐”大型文物展览赴日本展出,并开展多项与港澳台地区的文博交流活动。
  
        (五)规范内部管理,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许多文博社会组织抓住自身建设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为不断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收藏家协会通过换届改选工作,组建了新的领导班子。新班子提出“团结、诚信、奉献、服务、发展”的宗旨,狠抓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协会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敦煌基金会通过换届选举和重新登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发展方向,加强各项管理,制订完善了《基金会资金募集办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强化领导责任制,促进基金会工作健康发展。中国文物学会制定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业委员会业务活动的监督指导。各个文博社会组织不断调整了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提高整体素质,工作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不断优化,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不断增长,显现出组织不断壮大、事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文博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对社会组织在文化遗产事业中的地位与作用认识不足,社会组织工作与文化遗产事业改革与发展联系不够紧密。二是社会组织的功能和效益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尚有差距。三是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些社会组织自身规章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有些社会组织没有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没有严格遵守本社会组织章程和宗旨。有的社会组织选择合作单位不够慎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一些社会组织年检不合格。四是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有的社会组织工作缺少主动性、创造性,活动数量不多、质量不高、主题不够突出,对外宣传上把关不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革措施,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科学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组织工作的责任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社会组织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社会组织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着一系列新概念、新认识、新要求、新发展。报告进一步确认了“社会组织”这一科学定义。首次将社会组织作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首次把社会组织放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高度进行全面而系统地论述,并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新要求。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组织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强调了社会组织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央关于社会组织的指导思想更加清晰,关于社会组织的方针、政策更为全面,对各项工作的要求更加具体。社会组织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处于改革、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时期。
  
        一是人民群众有了新期待。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不仅关心经济生活,而且关心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博物馆免费开放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民间收藏走入百姓生活,文化遗产保护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人民群众作为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使用者和守护者,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为重要的根基。我们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拓展社会组织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渠道,团结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好这份珍贵而丰厚的资源。
  
        二是科学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实现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客观需要各个文博社会组织团结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发挥建言献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的作用,保证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物质资源、文化资源和精神资源,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要使文化遗产事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中的积极力量,必须重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依托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公共服务,积极开展活动,传承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弘扬先进文化。这些都对文博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三是国力增强提供了新动力。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一轮上升期,国内生产总值连续5年增速达到或超过10%,经济总量跃升至世界第四位。中央和地方财政逐年加大文物经费投入力度,自2002年至2006年,全国文物业财政拨款142.4亿元,比前五年的44亿元增长223%,不仅为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也为文博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是社会和谐提出了新课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文化遗产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和行业,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在科学保护抢救和管理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兼顾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行业利益和地区利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和谐环境,这也需要文博社会组织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发挥更大的协同作用,扩大宣传影响,加强舆论监督,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形成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惠及人人的良好局面。
  
        五是扩大开放提出了新任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我国已经从国际经济、政治秩序被动适应者逐步转变为世界重大事务的主要参与者。近年来,文化遗产对外合作与交流领域不断拓展,我国成功承办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第15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等重要国际会议,陆续形成《苏州宣言》《西安宣言》《北京文件》等国际文件。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保护中心在西安成立。我国代表通过竞选担任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副主席、国际博物馆协会亚太委员会名誉主席等职务,表明我国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越来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也表明文博社会组织与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组织的交流不断扩大。文博社会组织要适应扩大开放的新形势,在国际舞台上展现新形象,承担更重要的任务。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新要求,也为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前进指明了方向。文博各个社会组织工作也要适应发展的新形势,明确发展的新目标,创新发展的新理念,为文化遗产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社会组织工作新局面
  
 
        当前一个时期文博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健全组织,完善政策,分类指导,增强能力,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正确方向,服务中心工作。文博社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党和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文化遗产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保证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文博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及相关的文物法律法规。各个社会组织一定要把相关法律法规学深吃透,做到人人学法、懂法、普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组织的规章制度,要把依法办事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先决条件,把社会组织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组织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各文博社会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宗旨、任务和使命。要抓好组织建设,强化章程的规范和约束能力,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实行集体领导。健全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制度,按照规定按期换届改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理事会、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重大事宜一定要按照章程的规定和议事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严谨性。同时,社会组织要按照规定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建立临时党组织,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增强自身实力,努力做优做强。要增强服务社会功能,按照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开展活动,着力提高筹措资金、项目运作、技术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加强与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合作,面向会员、面向行业、面向社会提供更多、更新的公共服务和公益支持。要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以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为抓手,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增强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会组织公信度,逐步建立自律和诚信长效机制。要坚持重大活动事项报告的制度,社会组织计划开展重大活动,应按规定和程序事先申报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要认真做好年度总结,认真做好年检工作,争做合格的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规政策,保证财务活动规范、高效,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五)加强队伍建设,凝聚社会力量。文博社会组织要团结各类人才,包括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优秀管理人员,也包括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界人士。要积极发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增强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要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队伍,提高他们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要善于吸引和团结广大志愿者,形成一支乐于奉献的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六)挖掘自身潜力,充分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文博社会组织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要发挥社会组织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开展符合自身章程、发挥自身特点的为会员服务、为文化遗产事业服务、为全社会服务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要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文化遗产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解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继续办好网站刊物,加强学术交流与研究,拓宽国际合作领域与途径,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我们要为人民的利益保护好文化遗产,动员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使人民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同时通过保护和展示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七)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培育扶持。国家文物局和各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加强对文博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将文博社会组织建设纳入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要结合文博社会组织自身特点,结合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在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增强自身实力、充分发挥作用等方面给予社会组织更多支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环境,拓展广阔空间,创造有利条件。要进一步加强与文博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加强调查研究,关心他们的需要,了解他们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强化管理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行政推力,促进社会组织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同志们,国家文物局党组非常重视社会组织建设,重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对各个文博社会组织多年来作出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在我们的社会组织中,有一大批老领导、老专家、老同志担任着领导职务,发挥着骨干作用。这些老同志懂政策,熟悉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他们老骥伏枥,不辞辛苦,呕心沥血,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能和智慧,使各个文博社会组织的面貌出现了新气象。局党组对此表示诚挚的谢意,并希望老同志们在继续发挥作用的同时,培养年青同志、支持年青同志,把自己宝贵的经验传授给年青同志,使我们的文博社会组织工作不断兴旺,后继有人。
  
        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和艰巨任务,文博社会组织在文化遗产事业中是一支重要生力军。国家文物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各个社会组织的工作,也希望各个社会组织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希望大家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创文博社会组织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8年4月23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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