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文物局关于试行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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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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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文物行政执法,加强文物安全监管,我局决定实施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公告制度。现将《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于2010年1月1日起试行。各省文物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的上报内容、方式和时限,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试行过程中,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国家文物局反馈。 专此通知。 (2009年12月9日9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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