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冬春文物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社文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冬春文物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至3月,在全国文物系统开展冬春文物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国家文物局要求,全国文物系统切实认识冬春文物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持续深化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做好重要节点文物消防安全防范,不断提升文物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广泛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通知指出,冬春季节风多雨少、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文物博物馆单位人流密集,火灾风险增加,对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分析研判冬春文物消防安全形势,聚焦重点,优化措施,及时防范化解文物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通知明确,要结合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对前期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施策、强力整改。要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源头治理、联合治理、靶向治理,形成监管合力。采取部门联查、专家检查、“双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古建筑、革命文物建筑、传统村落、博物馆等文博开放单位,重点整治生产生活用火、电气故障、燃香烧纸、易燃易爆物品不安全存放等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文物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要针对在文物博物馆单位内举办的重要活动、游园庙会、祭祀祈福等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落实直接责任,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看护措施,密切关注和整治周边防火环境。同时,要加强布展搭建、临时用电、烧纸焚香等重点区域和风险环节安全防控力量,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针对性演练,采取有效措施调控游客数量,做好安全提示,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通知要求,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等制度,保证全天候通信联络畅通。要及时检查检验现有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灭火设施等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加强安消防控制室人员岗位责任意识和操作能力,严禁值班脱岗和值守期间发生安消防系统报警不处置甚至违规关闭等行为。要建立完善应急处置组织和机制,健全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各文物博物馆单位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持续开展好冬春季节安全防火知识、设备安全使用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全员文物消防安全培训,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解读事故教训,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冬春文物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局面。 (社文)

往期回顾

Copyright Reserved 2022 版权所有 中国文物报社 京ICP备 19002194号-6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报社 技术服务电话:86-10-84078838-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