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湖北恩施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社综

本报讯  湖北恩施市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13个试点县(区)之一,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全类型的普查试点城市。截至3月20日,恩施市已全面完成33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的野外普查工作,其中复查240处,新发现93处,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恩施市拥有丰富的文物资源,从古代遗址到近代建筑,从民族文化遗产到农业遗产,文物种类丰富、数量众多。而恩施市地形以山地为主,交通相对不便,地理位置特殊,地形地貌复杂,这使得一些文物点分布在高海拔地区、不通公路的深山、积雪堆积的山路等难以到达的地方,十分考验普查工作小组在高难度环境下的工作能力。湖北省文旅厅、恩施州文旅局、恩施市政府对文物普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湖北省预算普查经费1500万元,恩施州预算普查经费200万元,恩施市级财政安排30万元普查经费保障。州、市两级在全省率先成立普查工作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完成实施方案。

恩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文旅局、市财政局等11个单位及19个街道、乡镇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组织协调推进普查试点工作。成立由湖北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北省古建筑保护中心、恩施州博物馆以及全州各县市文物系统骨干人员组成的恩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专班。按照恩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2月27日,召开恩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培训会,对普查专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正式开展恩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野外调查。

恩施市四普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为基准,进一步明确普查覆盖的地理范围,分区及路线,普查标准。全面梳理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逐一对照,逐处明确保护级别,明确保护范围,对文物进行更有效的分类和管理。目前已进一步厘清240处文物点基本信息以及变化情况,广泛征集了新增文物点线索72处。恩施市充分利用湖北文物、恩施文旅号、云上硒都等线上平台以及“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等线下方式,对恩施四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进行宣传,充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社会氛围;并以走访本地文史专家等方式开始征集本地文物线索,全面梳理近年来的各类新发现,建立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丰富文物资源库。同时,创新使用先进科技技术,在外业信息采集阶段对各种技术手段和设备反复测试、专题研究讨论,率先实证RTK设备在信息采集中高效精准的辅助作用。在内业数据录入统计阶段与院校、测绘等机构互助合作,将实地采集的各类数据进一步细化优化,形成高规格、高标准的图件成果。

下一步,恩施市将以此次普查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社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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